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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清芷园小区12号楼1单元901室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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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拍卖公告

受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23年02月01日上午10时至2023年02月0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厅以互联网电子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北京市西城区清芷园小区12号楼1单元901室房产,建筑面积:132.32㎡,用途:住宅,权证号:X京房权证宣字第011035号。起拍价:9628493元(参考价:15044519元),保证金:100万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

1、竞买人应在2023年01月31日16:30前携保证金凭证(到账为准)及有效证件(个人持身份证,单位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青岛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2、与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应在拍卖开始七日前向法院提交证明文件确认资格并办理竞买手续,逾期未办理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3、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北京市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款的,按悔拍处理。

4、特别说明:1.该房屋有人居住,标的物以现状拍卖,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表示知晓并认可标的物存在的瑕疵。本院对标的物的真伪、品质、重量和功能是否完善等,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由买受人自行判断,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2. 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出让金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房屋相关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煤气费、取暖费、物业费)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咨询并负担。

5、交纳保证金账户:收款单位:青岛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专用账户);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营业部;账号:532905248510917。

四、 联系电话:0532-66718926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56号国金中心9号楼15层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532-83098184

                                青岛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3年01月16日

 

竞买登记表.doc      竞买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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