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QCJY2013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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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某单位宝龙牌轻型客车 |
佣金设定 | 车辆过户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
保证金交纳时间及处置方式 | 公示期满确认合格的意向人将按确认通知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叁千元整(以规定时间内到达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为准且不予计息,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竞标中标者所交纳保证金转为标的款,未中标者的保证金在电子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之内予以退还。 |
价格 | 1.39万元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3-02-25 09:00 |
挂牌结束时间 | 2013-03-22 16:30 |
挂牌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情况说明 | |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的处置方式 | |
挂牌期满征集到两个以上受让方的交易方式 | 电子竞价 |
联系人 | 李先生 |
联系地址 | 青岛市山东路10号丙103室 |
联系电话 | 0532-85832993 |
传真 | 0532-85832993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本中心接受委托,对某单位宝龙牌轻型客车公开挂牌转让。挂牌底价1.39万元。 该次挂牌车辆购于2004年9月并投入使用至今。车辆保险、年审至2013年9月。 车辆过户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公示期限:2013年2月25日9:00至2013年3月22日16:30止。 公示期满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取电子竞价的方式,价高者得的原则。 若只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公示期满确认合格的意向人将按确认通知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叁千元整(以规定时间内到达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为准且不予计息,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竞标中标者所交纳保证金转为标的款,未中标者的保证金在电子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之内予以退还。 采取电子竞价方式产生的中标方需在竞标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资产成交确认,确认之日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成交价款的支付以及与委托方的资产转让合同的签订工作;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产生的中标方需在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完成资产成交确认及成交价款的支付,确认之日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与委托方的资产转让合同的签订工作;逾期未办理则视为放弃中标,并全额扣除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联系电话、传真:0532-85832993 联系人:李先生 地址:青岛市山东路10号丙10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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