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最高院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涉讼股权通过青岛产权交易所顺利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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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南京三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青岛产权交易所成功转让鹰潭铜产业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65%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成交金额为4198.1745万元。

一、交易背景

本标的为进入申请执行阶段的股权,因标的股权转让方自身负有债务未能按期清偿,债权人通过司法程序申请强制执行,标的股权被司法冻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法发〔2019〕35号)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申请用查封财产融资清偿债务,经执行债权人同意或者融资款足以清偿所有执行债务的,可以准许。”

为妥善解决债务问题,同时确保国有资产合规处置,转让方与债权人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在法院指导和监督下通过青岛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该标的股权,交易价款专项用于偿还债务。

二、多措并举,夯实交易法律基础

标的股权涉及司法冻结、债务清偿、国有资产交易等多重法律关系,需确保交易全流程符合相关司法程序和国资监管要求,同时兼顾债权人、受让方和国有资产权益的平衡。针对上述情况青岛产权交易所采取了有效措施和相关服务进行保障。

(一)前置介入,对接各方。对接转让方,对标的股权冻结状态、债权人情况、法院执行程序等进行充分了解,确保标的股权公开挂牌转让的可操作性。对接转让方所属集团公司,明确审批流程,确保国有股权转让行为得到有效批准。对接执行法院,确认所涉债务金额,取得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明确交易资金结算至法院专用账户,用于偿还债务,保护债权人利益。

(二)充分信披,保障意向方知情权。在挂牌公告中对标的股权情况进行充分披露,明确股权处于司法冻结状态,本次交易需在法院指导和监督下进行等关键信息;明确资金支付方式、资金结算路径、标的股权过户时点等与交易有关的各项条件,确保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评估本项目瑕疵和权利受限情况,接受标的股权现状及与之相关的交易条件,避免因信息披露不充分导致的相关纠纷。

(三)严守交易规则,增强债权人配合意愿。青岛产权交易所完善的规则体系为特殊项目处置提供了标准化操作流程。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定向支付”机制,在交易系统中,将交易价款收款账户设置成法院指定执行案款收款账户,确保资金闭环管理,增强债权人配合解冻的意愿。

(四)严格风险管控,确保交易全流程合规。青岛产权交易所规范交易流程管控,确保每个环节可追溯、可监督。在交易合同核校环节,对股权转让合同进行全面审核,重点核查债务清偿条款、股权过户条件、违约责任等关键内容,确保合同条款与挂牌公告保持一致,确保充分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整个交易过程符合国有资产监管要求和司法执行规定。

三、贯彻落实最高院善意文明执行理念

鹰潭铜产业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65%股权项目最终顺利成交,交易价款在法院监督下全额用于清偿债务,标的股权顺利解冻,交易双方完成交易标的股权过户及股东名称变更。本项目属于国有股权转让,通过青岛产权交易所平台介入,既符合国资管理规定对国有产权交易的要求,又落实了最高院“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司法与国资监管协同,有效避免资产贬损,实现了防范风险与价值实现双重目标。另外,在交易流程和后续资金结算上充分保障债权人优先受偿,提高效率,充分保障了债权人利益。

本次交易成功充分证明,青岛产权交易所通过其专业能力与平台优势,在保障司法权威、维护国资安全、保护债权人利益、发现市场价值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制度价值,为构建“市场化+法治化”的要素资源配置机制提供了重要实践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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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产权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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