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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区南昌路135号综合楼1层出租

来源:  时间:

一、招租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FWZL2018034

招租单位

基本情况

招租单位名称

青岛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招租单位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63号

法定代表人

袁海波

单位性质

事业

招租单位联系人

王玉新

联系电话

88918732

13176529508

招租房屋

基本情况

房屋地址

青岛市市北区南昌路135号

房屋面积

960平方米

房屋用途要求

车辆检测

房屋现状

 

房屋非空置,(原因)有机械设备

房屋瑕疵

房屋无瑕疵。

 

批准情况

初审机构

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审核批准机构

青岛市财政局

审核批准文件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南昌路135号部分房屋出租的复函([2018]青财资函16号)

优先承租权人

优先承租权人:

 “无”

其他披露事项

以下事项需披露:房屋内现有多台(套)设备,承租人使用房屋前应将原有设备移到指定地方。

承租人自行办理车辆检测相关资质,是否取得车辆检测相关资质,不影响履行合同。

二、交易条件及资格条件

承租交

易条件

挂牌价格(年租金)

242000元

租赁年限

3年

付款期限要求

按交易规则与合同约定

其他交易条件

承租方须为法人企业,详见《房屋租赁合同》

承租方

资格条件

保证金

金额

48400元

保证金缴纳时间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达下述青岛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名:青岛产权交易所 

开户行:招商银行青岛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5329 0287 4410 807

保证金

处置方式

交易过程中如只产生一名合格意向承租方,以协议方式成交的,保证金自动转为首期租金的一部分;如产生两名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确定最终承租方后,最终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首期租金的一部分;未能确定为承租方的,无息退还保证金。详见《青岛产权交易所保证金管理办法》(青交所[2015]4号)

三、公告期及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8年6月14日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18年6月28日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信息披露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发布: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 1 个周期。

 

交易方式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将采用网络竞价方式。

备 注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并联系招租单位至招租房屋现场看样,房屋实际情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2、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达青岛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挂牌截止日前至青岛产权交易所提交承租报名材料。

3、确定承租方后,双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合同签署和价款结算等手续。

4、确定承租方后,招租方在一个月内负责对承租方交付招租房屋。

详见:承租报名材料。

青交所联系人

刘先生、王先生

联系电话

66718927、66718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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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产权交易所

  •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56号国金中心9号楼15层
  • 邮编:266100 业务咨询电话及邮箱:请点击查看
  • 技术部门咨询电话:0532-66718922
  • 监督举报电话:0532-66718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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