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YQCJY2017004 |
项目名称 |
山东神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青岛地区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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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
山东神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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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
青岛 |
发布媒体 |
产交所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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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披露起始日期 |
2017年4月12日 |
预披露期满日期 |
2017年4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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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刘先生 |
联系电话 |
0532-66718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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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意向受让方申请时间 |
预公告期内每日9:00至1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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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公告期满未征集到受让方处置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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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情况说明 |
债权清单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转让方备注:拟将青岛地区优质损失类资产包,共238户,债权本金5亿元,利息约10亿元对外转让。本资产包为银行一手资产包;正在处置中,尽调工作已完成。60个重点项目已在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相关债务人均有承债能力,已查封多宗房产土地,并有部分债务人正常经营。原债权银行已将绝大部分起诉,主要在青岛市区,包括市南区、市北区和黄岛区。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并可能在后续过程中根据相关需要对资产包内项目采取单户(项)处置方式,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包内的项目和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如有调整,调整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 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资产包内每项资产的详细情况请与联系人接洽。 本资产包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或境内外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注册资本、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欢迎各界投资者与我方联系人进行接洽。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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