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天地拍卖公告:保税区东京路房产、即墨盛合花园、即墨鹤山路灯具市场房产

司法拍卖公告


  受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即墨市人民法院委托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厅以互联网电子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1、青岛市保税区东京路64号房产,建筑面积6978.18平方米,起拍价1590.4万元,保证金318万元。2、即墨市蓝村镇盛合花园15号楼2单元401户,建筑面积91.45平方米,起拍价20.029333万元,保证金4万元。3、即墨市鹤山路885号灯具市场内A座9、10、11、12、18号房屋(详见如下):

1、A座9号:证号即房私转字第080711号,面积66.47平方米,起拍价25.428978万元,保证金5万元。2、A座10号:证号即房私转字第080713号,面积57.50平方米,起拍价21.997413万元,保证金4万元。3、A座11号:证号即房私转字第080714号,面积57.50平方米,起拍价21.997413万元,保证金4万元。4、A座12号:证号即房私转字第080715号,面积65.90平方米,起拍价25.210926万元,保证金5万元。5、A座18号:证号即房私转字第078243号,面积112.78平方米,起拍价50.937741万元,保证金10万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拍卖会时间:标的1、定于2017年4月25日10时至2017年4月26日10时(延时的除外);标的2、3定于2017年4月10日10时至2017年4月11日10时(延时的除外)。

四、特别说明:标的1内有租户,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标的2该房屋由案外人占用。标的3房屋有案外人占用且设有银行抵押,可分开竞买。

五、竞买登记手续办理:

1、标的1竞买人应在2017年4月24日16时30分前;标的2、3竞买人应在2017年4月7日16时30分前携保证金凭证(到账为准)及有效证件(个人持身份证,单位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青岛产权交易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2、与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应及时办理竞买手续,逾期未办理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3、交纳保证金账户(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专用账户):收款单位:青岛产权交易所;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营业部;账号:532902874410666

六、联系方式:公司地址:市南区漳州二路19号

电话:80860232 网址:www.qdxintiandi.com

青岛产权交易所地址:青岛市崂山区银川东路9号

电话:66718926网址:www.qdcq.net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市南80880937 即墨87562621

                                   青岛新天地拍卖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4日

标的1:

标的2:

标的3:

青岛产权交易所

  •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56号国金中心9号楼15层
  • 邮编:266100 业务咨询电话及邮箱:请点击查看
  • 技术部门咨询电话:0532-66718922
  • 监督举报电话:0532-66718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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