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青岛喜盈门集团有限公司绣城路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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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资产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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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位置 |
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绣城路177号 |
房屋总面积 |
约44890.18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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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证号 |
青房地权城字第014824号、青房地权市字第200711116号 |
土地总面积 |
约40908.7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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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证土地面积 |
18164平方米 |
无证土地面积 |
约22744.7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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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证房屋面积 |
36490.18平方米 |
无证房屋面积 |
约84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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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青房地权市字第200711116号为房产证和土地证二证合一,青房地权城字第014824号仅为房产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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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青岛喜盈门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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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样联系人 |
张子淇 |
联系电话 |
15192558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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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 |
42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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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18年4月18日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18年5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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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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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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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要求 |
网络竞价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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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需要缴纳保证金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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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
4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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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信息: 户名:青岛产权交易所 开户行:招行青岛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5329 0287 4410 807 竞买人应携带有效证件(个人持身份证;单位带公章并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以上文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到青岛产权交易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竞买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信息公告截止日北京时间十六时整,保证金以到达青岛产权交易所账户为准。 竞买报名截止时间为信息公告截止日北京时间十六时三十分,过时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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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处置方式 |
信息披露期间产生合格意向受让方后,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网络竞价过程中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竞价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网络竞价确定最终受让方后,最终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无息退还保证金。 未尽事项,详见《青岛产权交易所保证金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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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青岛)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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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15年1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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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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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 资 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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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6723.842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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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 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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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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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购买权设定 |
青岛喜盈门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书面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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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信息披露媒体 |
青交所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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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的内容 |
1、青房地权城字第014824号房产、青房地权市字第200711116号房地产(含27.25亩土地)有抵押。挂牌成交后,需要抵押债权人协助办理解除抵押手续才能办理过户登记,抵押债权依法优先受偿。 2、因河城路拓宽,退红线,喜盈门集团公司院内土地应以测量机构实际测量为准,与青岛喜盈门化油器有限公司的界限以相关土地证件为准。 3、有少部分房产被第三人占有使用,但不影响办理转让手续。 4、在未办理土地证约34亩土地中,东部约14.48亩土地有政府批准用地的手续。 5、院内原属城阳中学的27亩土地,依照与城阳村村民委员会的协议,喜盈门集团公司享有永久使用权,该部分土地与第200711116号项下土地有重叠。 6、标的成交后,可办理交接手续,但部分库房需暂时存放喜盈门集团公司的存货和设备,待存货和设备处置完成后,库房即可腾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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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提示 |
致:交易当事人
二、在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有全额支付交易价款等义务,转让方有交付转让标的等义务,皆不以签订相关转让合同文本为履行的前置要件。产交所的支付或交付通知送达后未能及时履行所通知义务的 ,既为对相对方的违约,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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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先生、刘先生;电话:0532-66718926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银川东路9号(161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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