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青岛机场顺达货运有限公司60%股权 | ||
项目编号 | QCJY2015070 | 挂牌价格(万元) | 93.58 |
首次登载报刊 | 青岛日报、证券日报、产交所网站 | 挂牌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5-11-27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5-12-24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受理意向受让方申请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每日 9:00至16:30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鉴证部 刘先生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66718918 |
一、转让方承诺 | ||||
转让方名称 | 青岛机场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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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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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名称 | 青岛机场顺达货运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青岛市城阳区流亭机场内 | |||
法定代表人 | 李鸿亮 | 成立时间 | 2005-04-04 | |
注册资本(万元) | 814.32 | 币 种 | 人民币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交通运输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7350667-9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承运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国际展品、私人物品及过境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托运、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运输咨询业务。 | |||
职工人数 | 16 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原股东是否放弃 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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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青岛机场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 100 % | ||
主要财务指标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4 | 1109.8 | -174.39 | -174.39 | |
审计机构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青岛分所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5-07-31 | 627.85 | 10.89 | 10.89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233.91 | 126.3 | 107.61 | |
资产评估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青岛金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备案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5-11-24 | |||
评估基准日 | 2015-07-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233.92 | 237.19 | ||
负债总计 | 126.31 | 81.22 | ||
净 资 产 | 107.61 | 155.97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93.58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 | |||
律师事务所 |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决策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
其他披露内容 | 《股权转让协议》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青岛机场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60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427403626 | |||
批准单位名称 | 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
决议类型 | 文件 | |||
决议文号 | 青岛机场集发【2015】200号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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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青岛机场顺达货运有限公司60%股权 | ||
挂牌价格(万元) | 93.58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分期支付要求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要具有中国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资格(一类货运)、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通过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资质(说明:对于上述受让条件,意向受让方需提交《中国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资格认可证书》(一类货运)、《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以证明受让方具备空运、海运业务经验,以使受让方在顺利承接顺达公司现有业务的同时,利用自身客户资源开展多式联运,以实现新增空运货物), 受让方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已经全部实缴到位(说明:对于上述受让条件,意向受让方需提交《营业执照》及《验资报告》,以证明意向受让方出资到位), 受让方2013年度、2014年度均盈利,且受让方2013年度、2014年度的年营业收入均不低于7000万元人民币(说明:对于上述第三项受让条件,意向受让方需提交2013年度及2014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鉴证报告》,该保证中应当载明意向受让方2013年度、2014年度的利润总额及营业收入), 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受让方在签收《青岛产权交易所产权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保证金,逾期未缴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意向受让方在竞得目标股权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转让方所提供的《股权转让协议》格式文本与转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应当在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18.72 | |||
保证金缴纳时间(工作日) | 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受让方在签收《青岛产权交易所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保证金,逾期未缴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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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告期及交易方式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方式为: 网络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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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评标方法和标准 | ||||
管理层级及关联企业受让意向 | 不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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