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产交[2008]7号
各部门、所属各中心、各会员单位: 为规范市场营运秩序,严肃会员管理,激活市场交易,2008年2月22日,产交所发布了《关于改革会员运营机制,完善管理体系的意见》。2月25日,产交所又印发了《关于缴纳会员年费的通知》,对缴纳会员年费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截至规定日期,仍有部分会员单位未及时、足额缴纳会费。经产交所办公会研究决定,自2008年3月19日,暂停部分会员单位产权交易业务资格,至足额缴纳会员年费为止。特此通知。
附:《未缴费会员名单》
二OO八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未 交 费 会 员 名 单
序号 名称 应交费用1、 青岛双星集团公司产权交易经纪事务所 12000元2、 青岛二轻总公司 12000元3、 青岛供销社资产运营中心 8000元4、 山东中信德律师事务所 8000元5、 胶南市广元产权交易经纪公司 8000元6、 青岛天昊产权经纪咨询有限公司 8000元7、 青岛机械产权经纪公司 8000元8、 青岛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8000元9、 青岛仁诚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8000元10、青岛中震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8000元11、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 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