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募合作方式:青岛海洋技师学院(以下简称“我方”)拟通过青岛产权交易所挂牌招募合作方(以下简称“合作方”),并最终选定出价最高者为合作方,同时合作方需承诺与我方共同成立青岛XX教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由合资公司作为未来机械学校的举办单位,并由合资公司负责运营机械学校。
2、交易方案:
(1)我方将机械学校校名以评估价119.73万作为底价,通过青岛产权交易所挂牌方式对外招募合作方;以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合作方,出价最高者为最终合作方。成交后应按照挂牌条件及附件文本要求,与我方签署合作协议。
(2)根据青岛产权交易所竞价结果通知单,合作方承诺3日内向我方支付赞助费,赞助费金额以挂牌成交价作为赞助费,合作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我方退还赞助费。
(3)我方收到合作方赞助费后,双方签署合作协议并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我方按照挂牌成交价作为出资额,占合资公司34%的股权,合作方占合资公司66%的股权,并按照股权配比计算应缴纳出资额,双方共同持股运营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金均为货币出资并应实缴到位,并由合资公司向我方支付机械学校校名转让费后,合资公司成为机械学校新的举办方;
(4)在运营过程中,合作方承诺未经我方同意,合资公司不再进行后续增资,学校运营所需资金均由合作方以股东借款、融资等方式负责解决,我方后续不再承担(运营)资金;如后续确需增资的,双方均同意不论我方是否实际增资,双方仍按照34:66持有股权;
(5)合作方承诺在合资公司经营管理学校期间如出现亏损等情形,由合作方负责弥补当年亏损部分并需确保学校能够正常有序经营,否则应赔偿给合资公司及其他出资人造成的损失。
3、管理结构:双方共同制定《青岛XX教育有限公司章程》《青岛市机械技术学校章程》,合资公司成立董事会和监事会,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为加强运营中的监管工作。
4、手续变更:华通集团向市人社局提出机械学校举办者变更申请,获批后,合资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到主管部门及相关机构申办举办者变更手续,到登记机关办理法人登记,成为非营利性质民办学校。华通集团和我方配合合作方办理相关手续。
5、安全管理:在运营过程中,由合作方全面负责机械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全部安全管理责任, 校长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6、履约保证金:本次交易设定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2万元,保证金缴纳时间为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如摘牌成功方不遵守《校企合作办学方案》和本协议约定,不能按时交付相关费用,该履约保证金12万元人民币归甲方所有,双方终止合作。如摘牌不成功,该履约保证金及时退回摘牌者账户。
保证金帐户信息: 收款单位(户名): 青岛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账号:532905248510718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营业部。
7、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2021年12月14日至2021年12月27日),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3个周期。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至16:30。
8、竞拍参与方条件:
(1)合作方应是相应国家主管机关合法注册的教育培训机构,具有相关教育培训行业经验3年及以上,培训经验包含不限于社会培训、成人教育、合作办学等培训方式。
(2)合作方需满足国家、省市人社等相关部门关于技工学校办学的相关要求,具体可参照人社部发〔2012〕8号文件《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试行)》执行。其中,校园占地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约45亩),校舍建筑面积不少于1.8万平方米。校舍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可以是自有、实际控制或租赁合同剩余使用期应满三年以上。
(3)合作方报名前需提供认可挂牌条件及附件文件内容的确认书,符合条件的相关场地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含不限于自有房产、实际控制使用房产、租赁房产。自有产权需提供相关产权证件、实际控制使用房产需提供相关实际控制相关证明材料、租赁场地需提供合同剩余使用期限不低于叁年的租赁合同,以上证件均需原件。
(4)合作方需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荣誉情况、单位简介等相关资料。
(5)合作方在从事教育培训机构经营期间,应无不良记录。
9、合作方竞价结束后后2小时内与委托方签订校企合作办学方案。
《校企合作办学协议》详情请点击下载《校企合作办学协议》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0532-66718936、66718918
邮箱:jzb@qdcq.net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56号国金中心9号楼1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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