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租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FWZL2019039 |
|||||
招租单位 基本情况 |
招租单位名称 |
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 |
||||
招租单位地址 |
青岛市李沧区永平路29号 |
|||||
法定代表人 |
邢晓博 |
单位性质 |
事业单位 |
|||
招租单位联系人 |
辛 旭 |
联系电话 |
15898876523 |
|||
招租房屋 基本情况 |
房屋地址 |
青岛市李沧区永平路29号院内住院楼二层 |
||||
房屋面积 |
90.8㎡ |
房屋用途要求 |
超市 |
|||
房屋现状 |
房屋非空置,原有承租人合同到期暂未搬出。 |
|||||
房屋瑕疵 |
房屋无瑕疵。 |
|||||
房屋权属证明 |
无不动产权属证明,但有其他相关文件证明。 |
|||||
公开招租 批准情况 |
初审机构 |
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 |
||||
审核批准机构 |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审核批准文件 |
青卫财审函字【2019】64号 |
|||||
优先承租权人 |
有优先承租权人:(优先承租权仅限场内行使) 李沧区佳坤源超市 |
|||||
其他披露事项 |
无其他影响租赁交易的事项披露。 |
二、交易条件及资格条件
承租交 易条件 |
挂牌价格(年租金) |
150637.00元 |
租赁年限 |
5年 |
付款期限要求 |
以合同签订日为准按年度支付 |
|||
其他交易条件 |
房屋租赁前两年按照签订合同的价格成交。每满两年一个档期,每档期租赁价格在上一档期基础上递增5%。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成交后,交易双方按该合同签约。 |
|||
承租方 资格条件 |
1、承租方为非自然人。 2、近三年内具有在青岛市市内三区三级以上公立医院运营超市书面证明。 (资格条件由招租方负责解释与审核,意向承租方须持招租方确定其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书面证明到青岛产权交易所报名。) |
|||
保证金 金额 |
40000.00元(肆万元整) |
|||
保证金缴纳时间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6:00前到达下述青岛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名:青岛产权交易所 开户行:招商银行青岛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5329 0287 4410 807 |
|||
保证金 处置方式 |
交易过程中如只产生一名合格意向承租方,以协议方式成交的,保证金自动转为首期租金的一部分;如产生两名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确定最终承租方后,最终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首期租金的一部分;未能确定为承租方的,无息退还保证金。详见《青岛产权交易所保证金管理办法》(青交所[2015]4号) |
三、公告期及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19年7月15日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19年7月26日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信息披露之日起___10 _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交易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将采用网络竞价方式。 |
||||
备 注 |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并联系招租单位至招租房屋现场看样,房屋实际情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2、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6:00前到达青岛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6:30前至青岛产权交易所提交承租报名材料。 3、确定承租方后,双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合同签署和价款结算等手续。 4、确定承租方后,招租方在一个月内负责对承租方交付招租房屋。 详见:承租报名材料。 |
||||
青交所联系人 |
刘先生、王先生 |
联系电话 |
66718927、66718939 |
青岛司法拍卖
青岛产权交易所
©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青岛产权交易所 鲁ICP备202101248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