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委托,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厅以互联网电子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刘公岛路150号楼4单元102户,建筑面积为97.52平方米,起拍价为42.488万元,竞买保证金为8万元。
二、拍卖会时间:定于2017年9月18日10:00至2017年9月19日10:00止(延时除外)。
三、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四、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7年9月15日16时30分前携保证金凭证(到账为准)及有效证件(个人持身份证,单位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青岛产权交易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2、与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应及时办理竞买手续,逾期未办理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3、交纳保证金账户(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专用账户):收款单位:青岛产权交易所;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营业部;账号:532902874410666。
五、特别说明:内有住户,自行清迁,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六、联系方式:拍卖公司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闽江路172号905室
电话:0532-85721225 15066296861 韩经理 网址:www.qdzhenwei.com 青岛产权交易所地址:青岛市崂山区银川东路9号
网址:www.qdcq.net 电话:0532-66718925 66718926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 0532-80880937 80880858
青岛振伟拍卖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日
公告刊登于2017年9月1日《青岛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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