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李沧区人民法院委托,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厅以互联网电子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1:青岛市市南区瞿塘峡路49号903户,建筑面积为132.99平方米,起拍价126.216万元,竞买保证金为25万元;(其他内容详见评估报告)
标的2: 青岛市四方区重庆南路108号3号楼2单元104户,建筑面积为67.86平方米,起拍价66.483万元,竞买保证金为13万元;(其他内容详见评估报告)
标的3: 青岛市市南区漳州二路19号3号楼3002户,建筑面积为213.38平方米,起拍价315.00648万元,竞买保证金为63万元;(其他内容详见评估报告)
标的4:青岛市市北区无棣二路17号405户,建筑面积为56.05平方米,起拍价53.721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10万元;(其他内容详见评估报告)
标的5:涉案机器设备一宗(数控切割机1台、数字化逆变焊机10台、对称卷板机1台、立式车床1台),起拍价8.664万元,竞买保证金为2万元。
二、拍卖会时间:标的1-4:2017年2月9日上午10:00至2017年2月10日上午10:00止(延时的除外);
标的5:2017年1月19日上午10:00至2017年:1月20日上午10:00止(延时的除外)。
三、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四、竞买登记手续办理:
1、标的1-4号的竞买人应在2017年2月8日16时30分前、标的5号的竞买人应在2017年1月18日16时30分前携保证金凭证(到账为准)及有效证件(个人持身份证,单位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青岛产权交易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2、与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应及时办理竞买手续,逾期未办理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3、交纳保证金账户(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专用账户):收款单位:青岛产权交易所;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营业部;账号:532902874410666
五、特别说明:标的1:内有租户,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2:内有住户,自行清迁,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3-4: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5:1、若拍卖成交,因拍卖产生的相关税费按法律规定缴纳;2、拍卖所需相关资料请与执行法官联系、领取。
六、联系方式:拍卖公司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泉岭路8号中商国际大厦31楼。
电话:0532-85889377 标的1-4:18678998355林经理
标的5:13853282573赵经理
青岛产权交易所地址:青岛市崂山区银川东路9号
电话:0532-66718925,0532-66718926
网址:www.qdcq.net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市南法院:0532-80880858 80880937
李沧法院:0532-66870616 66878636
山东新世纪拍卖行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2日
标的1
标的2
标的3
标的4
标的5
青岛司法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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