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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慧联置业有限公司90%股权

来源:  时间:
标的名称 青岛慧联置业有限公司90%股权 
项目编号 QCJY2016027  挂牌价格(万元) 12801.22 
首次登载报刊 青交所网站  挂牌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6-11-09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16-12-06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受理意向受让方申请时间 挂牌公告期内每日 9:00至16:30
交易机构联系人 刘先生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66718918 

一、转让方承诺
转让方名称 青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青岛慧联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青岛市红岛经济区红岛街道岙东南路以东、小庄社区以北 
法定代表人 赵德志  成立时间 2013-12-20 
注册资本(万元) 200  币 种 人民币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组织机构代码 08646165-9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地产开发经营;旅游项目及旅游资源的开发、建设、酒店管理、房屋租赁和销售。 
职工人数 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原股东是否放弃
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青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100 %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5  -26.09  -26.09 
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6-07-31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49328.43  49241.36  87.07 
资产评估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青岛德盛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 2016-10-31 
评估基准日 2016-07-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49328.43  63464.94 
负债总计 49241.36  49241.36 
净 资 产 87.07  14223.58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2801.22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青岛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 
内部决策情况 董事会决议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名下土地已进入闲置状态,并被列入青岛市闲置土地名单。国家督察局济南局已提出项目土地存在闲置问题,并要求尽快开工建设。


2)规划中的新机场高架路方案尚不确定,有可能会对标的企业名下土地的开发建设造成影响。


3)标的企业债务主要为青岛城投集团借款和青岛城投高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借款,执行青岛城投集团内部资金统借统还政策,按照统借统还政策要求进行计息。

(4)股权转让协议。点击查看股权转让协议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青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90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67526435-4 
批准单位名称 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决议文号 青城投字[2016]126号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青岛慧联置业有限公司90%股权 
挂牌价格(万元) 12801.22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分期支付要求 1、受让方首付款为转让标的成交价格(即股权转让价款)的70%,并应于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付清剩余股权转让价款及其利息(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20%,自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款日止);受让方应为剩余股权转让价款及其利息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
2、受让方应于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代转让标的企业清偿转让标的企业全部债务本金的63%,即人民币28701.48万元,及其利息(债务利息包括两部分:(1)以借款本金28701.48万元为基数,自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计算至2016年7月31日的利息合计人民币2320.58万元;和(2)以借款本金28701.48万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自2016年8月1日计算至该次实际还款日的利息);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受让方应一次性代转让标的企业偿还转让标的企业全部债务本金的27%,即人民币12300.64万元,及其利息(债务利息包括两部分:(1)以借款本金12300.64万元为基数,自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计算至2016年7月31日的利息合计人民币994.53万元;和(2)以借款本金12300.64万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自2016年8月1日计算至该次实际还款日的利息)。
3、受让方应在支付首期交易价款的同时就剩余全部交易价款(包括剩余全部股权转让款及需代转让标的企业偿还的剩余全部债务本息)提供经转让方及债权人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受让方在受让本转让标的时,需同时受让青岛慧杰置业有限公司、青岛慧泰置业有限公司、青岛慧鼎置业有限公司、青岛慧博置业有限公司、青岛慧典置业有限公司、青岛慧成置业有限公司六家公司各90%的国有股权。, 2、受让方需在确定受让资格后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已在信息披露中予以披露,最终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应与经披露的股权转让协议完全一致。, 3、受让方参与竞价,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企业名下项目的历史沿革、现状情况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不确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新机场高速路对项目的影响、项目土地目前现状以及项目土地闲置等问题。, 4、本次产权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金额(万元) 39982.91 
保证金缴纳时间(工作日) 信息披露截止日16点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点击下载青岛产权交易所开户信息   
保证金处置方式 信息披露期间如只产生一名合格意向受让方,以协议方式成交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如产生两名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确定最终受让方后,最终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无息退还保证金。 未尽事项,详见《青岛产权交易所保证金管理办法》。  
五、公告期及交易方式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方式为:

网络竞价  
投标评标方法和标准  
管理层级及关联企业受让意向 不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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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产权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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