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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谷城新和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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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湖北谷城新和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 
项目编号 QCJY2016012  挂牌价格(万元) 430 
首次登载报刊 青岛日报、证券日报、产交所网站  挂牌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6-05-06  挂牌期满日期 2016-06-02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受理意向受让方申请时间 挂牌公告期内每日 9:00至16:30
交易机构联系人 刘先生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66718918 

一、转让方承诺
转让方名称 青岛东风化工有限公司、镇宁县红蝶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湖北谷城新和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湖北谷城县南河镇九里坪村 
法定代表人 刘志龙  成立时间 1999-02-10 
注册资本(万元) 400  币 种 人民币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化学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70689347-X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制造、销售:硫酸钡、硫化钠(行政许可有效期至2017年10月30日)。氯磺酸。 
职工人数 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原股东是否放弃
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青岛东风化工有限公司  90 %
2 镇宁县红蝶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10 %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4  4047.29  -86.41  -88.24 
审计机构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5-10-31  1792.9  162.37  224.38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376.69  966.09  410.6 
资产评估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青岛天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 2016-02-24 
评估基准日 2015-10-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1376.69  1394.13 
负债总计 966.09  966.09 
净 资 产 410.6  428.04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428.04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山东凯恩律师事务所 
内部决策情况 股东会决议  
其他披露内容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青岛东风化工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9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90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70645666-7 
批准单位名称 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决议文号 星化司发【2016】4号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镇宁县红蝶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70645666-7 
批准单位名称 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决议文号 星化司发【2016】4号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湖北谷城新和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 
挂牌价格(万元) 43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分期支付要求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当天需缴纳保证金215万元,否则报名无效 
保证金金额(万元) 215 
保证金缴纳时间(工作日) 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受让方在签收《青岛产权交易所产权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0个工作日内缴纳保证金,逾期未缴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    
保证金处置方式 挂牌期间如只产生一名合格意向受让方,以协议方式成交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如产生两名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确定最终受让方后,最终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无息退还保证金。 未尽事项,详见《青岛产权交易所保证金管理办法》。  
五、公告期及交易方式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方式为:

网络竞价  
投标评标方法和标准  
管理层级及关联企业受让意向 不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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