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达轿车一辆

项目编号 QCJY2015031
项目名称 捷达轿车一辆
挂牌价格(万元) 1.12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5-05-04 09:00
挂牌终止日期 2015-05-15 16:30
交易机构联系人 董晓
联系电话 66718931
传真 66718931
地址 银川东路9号
保证金交纳时间及处置方式 公示期满确认合格的意向人将按确认通知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两千元整(以规定时间内到达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为准且不予计息,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竞标中标者所交纳保证金转为标的款,未中标者的保证金在电子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之内予以退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挂牌期满征集到两个以上受让方的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的处置方式

信息发布终结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情况说明
标的物情况介绍

本公司接受委托,对某单位一辆捷达轿车进行公开挂牌转让,挂牌底价为1.12万元。

该车号为鲁UU2556号,购于2004813日,行驶169883公里,年审有效期至20148月,保险至2015331日。详情以车辆实际状况为准。

车辆过户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承担,转让方协助买受人办理过户事宜。

欠交的车辆年审费、保险费及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公示期限:20155490020155151630止。

 

公示期满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取电子竞价的方式,价高者得的原则。

若只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公示期满确认合格的意向人将按确认通知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两千元整(以规定时间内到达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为准且不予计息,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竞标中标者所交纳保证金转为标的款,未中标者的保证金在电子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之内予以退还。 

采取电子竞价方式产生的中标方需在竞标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资产成交确认,确认之日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成交价款的支付以及与委托方的资产转让合同的签订工作;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产生的中标方需在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成交价款的支付以及与委托方的资产转让合同的签订工作;逾期未办理则视为放弃,并扣除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联系电话、传真:0532-66718931

联系人:董晓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银川东路91楼青岛产权交易所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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