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全面复工后疫情防控工作,保证交易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鼓励交易业务网络办理
2.意向方提交意向申请,可将意向申请书、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或电子版发送至业务部门指定邮箱。意向申请受理时间以保证金到账及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按照公告要求的时间交纳保证金及相关资料的,即可受理意向申请。待竞价结束后,成交方将意向申请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快递方式送至我所。
3.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并支付相应款项,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的,将交易合同(资产转让项目需资产交接确认书)通过快递方式送至我所,我所将交易凭证及发票通过EMS送至交易双方。
4.资产类交易项目需组织意向方看样的,鼓励采取网络视频、图片看样等方式,降低人群聚集,交叉感染的风险。
二、做好现场办理业务防疫工作
确需现场办理的业务事项,经办人应在在进入办公场所时佩戴好口罩,并配合我所进行体温测量、做好个人信息登记等防控事项。
青岛产权交易所
2020年3 月5日